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汇总,供大家参考。
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加班定义
本公司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上司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 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 3 种:
工作日临时加班: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在公司工作。
节假日工作加班: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时间来公司工作。
节假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因公司指派在节假日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大型市场活动、展览展示或其它大型公务活动。
本公司员工于节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 诿,应服从加班安排,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条
加班 申请
本公司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备案,以便为报销因加班产生的费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
加班考勤管理
因工作事由于节假日来公司加班的,出入公司大门必须刷卡,以提供必要的考勤数据;节假日在公司以外地点参加市场或其它公务活动的,由活动组织者负责具体考勤工作,即组织者要在活动之前从人事部领取《参加公务活动人员考勤登记表》,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在活动当天进行签到、签退,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要及时向人事部提交以上考勤数据。
第四条
加班津贴(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 员工)
误餐津贴:
15 元/人标准(工作日晚上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者或节假日在公司加班时间超过 3 小时者)
30 元/人标准(节假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时间超过 3 小时者)
交通津贴:
15 元/人标准(工作日晚上加班超过 9:00)
20 元/人标准(节假日在公司加班超过 3 小时)
2 0 1 5 年 8 月 2 6 日
30 元/人标准(工作日晚上加班超过 10:00)
以上因加班而产生的费用必须凭加班当天的相关发票据实报销。
第五条
节假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倒休规定
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时间在公司以外地点以集体形式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如果本职工作允许且经有关主管批准同意,以上人员可提出倒休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倒休原因与倒休时间,经主管上司签字确认后交 HR 部门备案)。
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单日时间达8小时的,按1天进行倒休,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单日时间达4小时的,按半天进行倒休。
因工作原因不能进行倒休的,公司将在每季度的 e-ABC 绩效考评时给予适当奖励。
本制度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首次制订发布,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纪律处分及辞退制度》
OfficePLUS 为规范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制度员工的处分及合法有据的对违纪员工予以辞退,特制订本制度。
OfficePLUS 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应严格遵守 OfficePLUS 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生以下行为,OfficePLUS 有权给予违纪员工 以下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一、
书面警告
员工如发生以下行为,公司经查实后,向其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其确认。如本人拒不确认,可由两位以上知情员工作出书面证明,该书面警告亦可成立。
旷工一日,或以虚假事由请假情节严重;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刷卡、签到、签退; 经查实,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公司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礼品归个人所有; 违反员工行为守则; 违反公司财务制度;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二、
降级、撤职、罚款
公司员工如发生以下行为,除向其发出书面警告外,公司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降级、
2 0 1 5 年 8 月 2 6 日
撤职、罚款处分。
因工作过失或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管理义务,因管理过失或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管理人员因无法履行管理职能,影响其管理员工正常工作的,应据情况予以降级或撤职; 依照公司奖惩规定,给予违纪员工一定数额的罚金; 三、
辞退
公司员工如发生以下行为,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公司向其发出辞退通知之日起终止。
连续旷工十五天,全年累计旷工三十天; 三次收到公司书面警告; 探听公司内部他人薪金或向他人透露薪金; 个人品质恶劣,严重违反公共道德、或经查实有偷窃、盗用公司财产等行为,数额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 因个人原因与公司其他员工之间产生较大矛盾,并严重影响工作; 在公司内部谈恋爱; 经查实,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公司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礼品归个人所有,金额为(或相当于)人民币五百元以上;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拒不服从公司有关决议,经劝诫仍不服从; 因个人过错或违反公司制度(保密制度另行规定),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或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数额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经查证属实;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本制度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首次制订发布,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2 0 1 5 年 8 月 2 6 日
《奖励与惩罚条例》
OfficePLUS 为激励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同时惩罚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与劳动纪律的员工,特制定此条例。
一、奖励
为表彰优秀员工,公司特设以下奖项:
最佳员工奖 长期服务奖——以 5 年、10 年为计算单位,每年进行评比; 突出贡献奖 研究发明奖 全勤奖 进步突出奖 公司将在每年年末对以上奖项进行评比,根据当年的运营情况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惩罚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处以 500 元以上的罚款:
盗用他人帐户密码上网、打长途电话; 工作日志不及时提交; 利用公司资源做自己的事情,情节比较严重; 违反办公区安全规定,在办公区(含厕所)内吸烟; 私下透露个人薪水或探听他人薪水; 用粗话、脏话侮辱其他职员;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情节比较严重。
本条例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首次颁布实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修订。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2 0 1 5 年 8 月 2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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