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10篇
篇一:小学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精选 10 篇)
【篇 1】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 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 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 z 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 z 为具体负责人; 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 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 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 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 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 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 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
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幼儿(5 例 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 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 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 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 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 病人,应在 2 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 6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 24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 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 情报告人应当在 2 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 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 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 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 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 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 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 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 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 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 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 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 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 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 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 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 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 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 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篇 2】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 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 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分校校长、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二、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 人。
2.德育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各班主任负责报告每日学生到校情况,核实并说明缺勤原因。
4.住宿部值班教师每日早、中、晚按时核对学生考勤,住宿部值
班主任上报学生每日考勤情况,核实并说明缺勤原因。
5.食堂专人负责学生餐前检查,指挥学生错峰就餐,分散就餐,
实时查询就餐人数等。
6.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
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具体措施:
1.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分校校长、
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
专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
3.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
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
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 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按规定报告,并立即采 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进一步传播。
5.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旗教育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的督促、检查。
6.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告每日教师到岗情况,核实并说明教师缺 勤原因。
7..德育处负责汇总、报告每日学生到校情况,核实并说明学生
缺勤原因。
8.德育处组织开展对本校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 进行记录。
1.晨检要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 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记录,全面掌握学生的 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 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 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 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 生,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 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 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 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
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 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 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微信等)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 向旗教育局报告。
【篇 3】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 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 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 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 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 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
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 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 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 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 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 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 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 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 描后于每天中午 12:00 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 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 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 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 者,给予严肃处理。
【篇 4】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 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 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 定保健老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 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 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 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 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 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 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 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 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
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 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 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 报告。
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 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 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 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呕吐)或者共同就餐 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 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 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
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篇 5】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
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幼 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 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 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 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 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 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 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二、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 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 并做好记录。、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三、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 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 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 内传播。
四、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 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 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 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篇 6】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 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 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 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 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 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 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
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 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 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 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 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 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 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 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 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 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 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篇 7】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稳定,按照 上级规定,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各处室、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 随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上报部门人员信息工作至防控办公 室。要增强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第一 时间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报告数据和信息要准确,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 现象。对不按时上报和不认真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 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
五、信息零报告采取报表方式,如发现问题,电话第一时间报告。
六、各部门要主动与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加强配合。
【篇 8】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 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 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 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 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 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 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 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 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 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 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 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 名幼儿出现不明 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 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 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 多个学生(3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 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 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 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 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 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 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 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 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 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 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 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 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 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 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 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
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早消毒。
【篇 9】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及 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传染病疫情 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 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我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 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 置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午 8 点 30 至 8 点,中午 12:40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 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专业学科组长 负责对本班师生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要 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3、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专业 学科组长为各班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任。
4、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专业 学科老师对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及时报告。
5、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 责任及时报告。
【篇 10】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 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 单位要对市外返乡人员特别是湖北、广州、浙江、江苏四省,武汉、 孝感、黄冈、温州等疫情较重地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一步梳 理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 档”“一人一表”,一律落实隔离措施。返乡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 社区报告,要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向所在村居社区提供返乡人员信息并 如实报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掌握本部门本企业返岗(复 工)人员情况并做好登记报告。
二、明确责任单位和报告事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 单位是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责任单位。报告事项如下:返乡人 员身份信息、返乡(返岗)时间、健康状况、体温情况、接触者信息、 隔离措施、医疗措施等。
三、严格报告程序和时间。报告事项应时时更新、动态跟踪。要 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联系、汇总、报送等有关工作。所上报的各类信息、 数据须经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 描后于每天中午 12:00 点前分别按要求报区疫情防治、社会随访等专 班。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
按照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准确、全面上报信息数据。同时,要做好保 密工作,严禁外传、泄露相关信息数据。对不按要求上报、泄露信息 者,给予严肃处理。